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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城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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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因城施策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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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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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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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荆楚科创城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荆楚科创城(以下简称科创城)建设,全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湖北科技创新样板城市、“科创中国”创新重点城市,为荆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现就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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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人力资源向中心城区集聚,全力做大中心城区规模,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激发城市活力、繁荣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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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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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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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22〕3号《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2022年12月23日市十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0日荆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