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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通告

2021-02-03 09:13: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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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荆门将对这里的房屋实施征收

快看看是不是你家吧

 东宝妇幼保健院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通告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进人民福祉,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拟对东宝妇幼保健院实施改建,需对现有的东宝妇幼保健院家属楼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原永发红木家具厂,南至金福巷,北至铁路家属区,西至东宝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具体范围以现场张贴的红线范围图为准)。

二、征收主体: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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