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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2020-07-01 10:47: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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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


  (一)我市流动性资金紧缺问题初步缓解。2015年至2018年期间,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实行相对宽松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从33.93%猛增至82.12%,城区个贷率一度达到109%,流动性紧缺问题凸显。2019年以来,通过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重点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流动性紧缺问题逐步缓解,基本满足了实施“按月划扣冲还贷”政策的条件。


  (二)为贷款职工减负,促进社会消费的需要。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社会消费持续低迷,贷款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还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负担较重,可消费资金受限,通过实施“按月划扣冲还贷”政策,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贷款,不再从职工储蓄账户划扣还贷,增加了职工可支配收入,减少了还款负担。


  2020年5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资金存量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刺激市场消费,促进经济复苏,适时实施“按月划扣冲还贷”政策。


申办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可以申办“按月划扣冲还贷”:


  (一)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最后缴至时在最近3个月内;


  (二)申请人在本市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通过银行账户划扣还款时间不少于2个月),当前无逾期;


  (三)本人或夫妻合计月缴存额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


  (四)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保留有不少于3个月的缴存额。


申办流程


  2020年7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申办“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


  (一)线下办理

  申请人(含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提出“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申请,填写《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申请表》。若申请人在还贷期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二)线上办理

  申请人(含配偶)登陆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或手机APP,点击申请页面,短信验证后提交申请,系统发送短信告知办结结果。


不符合申办条件怎么办?


  对暂不符合申办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职工,仍然执行原按年提取还贷政策,即每年可以到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上年偿还贷款的补充,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2个月还款额,已提取的月份不重复计算。


  为便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取消原政策规定的上一年度内累计逾期4个月不能办理按年提取的条件,取消每次提取时间严格限制在还款一年后的三个月内的限制,职工只要当前无逾期,每年随时可到中心申办按年提取还贷。


其他注意事项


  (一)“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当月申请,次月生效。


  (二)“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根据申请人个人缴存及还款额情况,实时审核申办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终止“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并发送短信告知。


  (三)“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终止后,需要间隔6个月(含)以上才能重新提出申请。


  为避免发生还款逾期情况,申请人手机号码变更的须及时到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个人还款账户保留一定金额还款资金,以备划扣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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