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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地下车位首期维修金40元一平

2020-05-13 16:32: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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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凡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的地下车位,应当统一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地下车位维修资金属于地下车位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地下车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能挪作他用。首期维修资金即业主购买地下车位时交的专项资金,如果后期地下车位的维修资金不够用,物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业主补交。



已销售的地下车位,

由买受人交存维修资金,

那么没卖出去的呢?


根据《通知》


  ★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由其产权人交存维修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自持的地下车位,由开发建设单位交存;


  ★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设置停车位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维护”的原则,由经营人交存维修资金。


  首期交存维修资金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


  对于《通知》下发前已销售且交付使用的地下车位,由买受人在办理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前交存。开发建设单位自持且已经投入使用的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车库首次不动产登记时一次性交存。于《通知》下发之日后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应先将首期维修资金一次性存入市维修资金专户,然后再凭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办理地下车位交付使用手续。

    

市房产服务中心提醒,

未按照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交付地下车位,

否则便由开发建设单位

承担维修资金交存责任。

因此,在网签地下车位买卖合同时,

开发建设单位

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

按相关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并督促其及时交存。


小区停车位哪些可以买?


  在买房时,要不要给爱车也安置一个“家”?是困惑许多有车族的问题。如果要买车位,究竟哪些可以买卖?日前,市房产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给出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看销售备案证。

    

  去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规划配建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停车位),依法取得相应地下停车场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销售交易和办理不动产登记。近日,市住建局又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地下车位车库的交易细则做了进一步明确。


  目前, 住宅小区里面的停车位主要分为四类,能否出售都有明确的规定??

    

  业主共有停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以及土地出让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要求配置的公共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样的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出售、出租。业主共有停车位的使用方式、相关受益等由业主大会决定。

    

  产权停车位:建筑区划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停车位,是可以出售、附赠、出租的。

    

  人防停车位: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平站结合”地下停车位,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受益归投资者所有”的原则出租,但不得出售。

    

  机械式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机械式车位只能出租,不得出售。


市房产服务中心提醒市民,

要判断一个车位是否能够销售,

有一个较简单的方法

??只需要看该车位

是否取得了销售备案证

如果取得销售备案证

就可以进行销售,

如果未取得销售备案证则不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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