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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产政策信息汇总··2022年7月6日

2022-07-07 10:12: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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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唐山推出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还贷新政:唤醒“睡眠资金”。

政策规定,凡是在该市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以上人员必须同时为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山东东营中心城区购房给予成交价1%补贴。

山东东营市日前发布购房补贴新政,该市将对个人(家庭)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


三、陕西汉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

在该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在该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四、安徽亳州:房地产项目可顺延3个月交付。


五、广东中山:商品住房售价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15%。

开发企业进行首次销售价格申报或销售价格申报调整时,每一套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各镇街最高申报价格,最低不得低于各镇街最低申报价格。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申报,每次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如需调低申报价格的,每次调降幅度不得超过上次销售价格的5%。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工作规程正式实施之日起,可进行一次销售价格申报调整,调整后需在3个月后方可再次调整。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申报价格的15%。


六、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已取消?西安市住建局:可尊重卖方意愿。

7月4日,西安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5月28日西安市发布《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促进二手住房流通。目前部分中介平台在显示二手房价格时可尊重卖方意愿挂牌二手房价格,也可参照成交参考价挂牌。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西安市此前已发布两批次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目前暂停发布参考价,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优化。


七、植信投资研究院:6月房企融资指数为-9,融资环境恶化状况加剧。

6月,植信房地产综合指数为-2.4,前值为-1.3,连续第三个月处于荣枯线以下,表明房地产投资短期仍有一定下行压力,且跌势有所增加。6月土地指数为2.7,较5月3.1回落0.4个百分点,表明土地市场情况依然不够理想。销售止跌。6月销售指数为1.0,与5月持平,结束了此前连续一年下滑的态势。6月居民房贷指数上升0.1个百分点至3.0,为2019年9月以来最高水平,连续第四个月回升。综合来看,指数在6月进一步走低并低于荣枯线0,表明房地产市场短期仍在筑底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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