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事项】15-1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初审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初审
设定依据:
《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0〕135号)第十二条:一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三级资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四级资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对象:
荆门市行政区域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办理时间:
1、法定期限:无
2、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办理材料:
一、二级资质初审
1、资质申请表3份;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7、法人、总经理任职文件、身份证;
8、工程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9、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0、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鉴证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11、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2、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资料:
(1)已竣工项目: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两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在建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13、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证明材料。
二、三级资质初审
1、资质申请表(3份);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
6、办公场所证明(新申报企业提交);
7、验资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8、法人、总经理任职文件、身份证;
9、工程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0、财务、经营和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鉴证表或劳动聘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2人);
12、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3、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资料:(1)已竣工项目: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两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在建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进度说明);
14、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0724-2633568
相关新闻
- 重磅!直击“筑梦荣怀|荣怀杯抖音大赛”颁奖现场 2024-07-22
- 第二届“吾悦杯”少儿才艺大赛口才海选赛晋级名单已揭晓~ 2024-07-16
- 仙桃吾悦广场第二届“吾悦杯”少儿才艺大赛,报名开始啦~ 2024-07-04
- 仙桃吾悦广场电音潮玩美食节6月29日震撼来袭! 2024-06-27
- 水云间五期丨醉美江景房 短视频征集大赛来啦! 2024-06-21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