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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事项】15-1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初审

2020-05-19 11:33: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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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初审


  设定依据

  《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0〕135号)第十二条:一级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三级资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四级资质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服务对象

  荆门市行政区域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办理时间:

  1、法定期限:无

  2、承诺期限:6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办理材料:

  一、二级资质初审

  1、资质申请表3份;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7、法人、总经理任职文件、身份证;

  8、工程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9、经营、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0、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鉴证表(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

  11、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2、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资料:

  (1)已竣工项目: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两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在建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13、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证明材料。


  二、三级资质初审

  1、资质申请表(3份);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申请报告;

  4、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

  6、办公场所证明(新申报企业提交);

  7、验资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8、法人、总经理任职文件、身份证;

  9、工程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0、财务、经营和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

  1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鉴证表或劳动聘用合同(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2人);

  12、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3、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资料:(1)已竣工项目: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两书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在建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进度说明);

  14、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0724-263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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