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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备案】14-6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2020-05-19 09:53:00     小编:洋芋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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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设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组建负责人、组织机构和章程,以房地产经纪作为主营业务;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4、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专业人员3名以上;

  5、从事各类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注册资本应30万元以上,专业人员5名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备案。


  办理时间:

  1、法定期限:无

  2、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0724-26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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