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备案】14-6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事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设定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组建负责人、组织机构和章程,以房地产经纪作为主营业务;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4、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专业人员3名以上;
5、从事各类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商品房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注册资本应30万元以上,专业人员5名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备案。
办理时间:
1、法定期限:无
2、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0724-2633536
相关新闻
- 重磅!直击“筑梦荣怀|荣怀杯抖音大赛”颁奖现场 2024-07-22
- 第二届“吾悦杯”少儿才艺大赛口才海选赛晋级名单已揭晓~ 2024-07-16
- 仙桃吾悦广场第二届“吾悦杯”少儿才艺大赛,报名开始啦~ 2024-07-04
- 仙桃吾悦广场电音潮玩美食节6月29日震撼来袭! 2024-06-27
- 水云间五期丨醉美江景房 短视频征集大赛来啦! 2024-06-21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